选拔程序
第十一条 书面审核:学校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,确定我校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。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,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。
第十二条 综合测试: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,综合测试的语言为英文,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、团队合作能力、批判性思维、沟通交流能力等。学生上午统一参加笔试,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:5的比例筛选部分学生进入下午的面试环节。综合测试结束后,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: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,届时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。
第十三条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,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第十四条 时间安排:
1. 网上报名时间:2016年3月3日上午9:00至4月15日下午16:00
2. 材料邮寄时间:从网上报名起至4月15日截止(以当地邮戳为准)
3. 学校书面评审时间:4月16日-4月22日
4.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: 4月23日起
5. 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: 6月10日
5.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:6月11日
6.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:6月19日起